我想写下自从开始担任专利律师以来我所注意到的事情。
我打算确定一个主题并以一个故事的形式来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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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集
在日本,提出专利申请(专利法第 36 条)并请求审查(该法第 48 条之 2 至 4)后,首次通知时获得注册的比率(无需通知即可立即注册)拒绝原因)率为 14.3%(2022 年 1 月至 12 月)(https://www.jpo.go.jp/toppage/pph-portal-j/statistics.html)。 换句话说,超过85%的申请都会收到拒绝原因的通知。
驳回理由通知书(本法第五十条)是指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之二、第三十六条等规定的情形的通知。 其中,违反该法第36条的行为是由于描述不完整和备案人不称职造成的。 换句话说,对于经纪人来说,这是一个尴尬的拒绝理由。
如果与贵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专利局经常收到违反该法第36条规定的驳回理由通知书,则应认定该专利局作为申请代理人的能力较低。 -
第2集
接续第一集,我会写一篇如何通过网站来区分专利事务所好坏的文章。 即使你创建了一个网站,保持原样也是没有意义的,只会产生负面影响。 网站是信息发送者和接触该信息的人之间进行交流的场所。 沟通不是一种单向的信息传递,而是一种相互的信息交换。 即使网站创建者想要传播此类信息,也不能保证浏览该网站的人会按预期收到该信息。 解释可能与网站创建者的意图不同。 因此,有必要更新网站,以便根据浏览网站的人的反应,更恰当地传达网站创建者的想法。 尽管一些专利局有网站,但多年来没有更新。 一个办公室一年多没有更新网站,就是一个管理不善、马虎的办公室。 即使您要求这样的公司提交工业产权申请(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也有可能无法妥善管理客户信息和申请数据。 知识产权,包括工业产权,是增加企业价值的有效手段。 因此,如果请求工业产权申请的专利局没有妥善管理客户信息和申请数据,公司的价值将因此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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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集
一旦你开始自己作为专利律师执业并开始自己做所有事情,你将能够更清楚地看到其他专利事务所的缺陷。 因此,我们将通过网站可以看到的专利局的真实形象写下来。 网站域名包括“.com”、“.jp”、“.co.jp”等。 “.com”是代表“商业”的域名。 “.jp”是代表“日本”的域名。 “.co.jp”中的“.co”是代表“商业”的子域名,“.co.jp”是代表在日本注册的公司的域名。 专利局是专利代理人事务所,主要业务是代理向专利局申请与工业产权(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相关的申请。 专利局网站的域名使用“.com”或“.co.jp”是不合适的。 在使用“.com”或“.co.jp”作为网站域名的专利局中,主任(专利代理人代表)不熟悉IT,并聘请了无知和未受过教育的IT工程师来创建网站。可以理解为你只是把一切都扔掉了。 即使你请这样的专利局来处理专利申请,尤其是与IT相关的专利申请,他们也不太可能提供高质量的申请服务。 此外,一些专利局拥有支持多种语言的网站。 创建支持多种语言的网站时,请将代表每种语言的子目录放在域旁边,并在其中写入每种语言代码。 语言代码由ISO-3166定义,日语代码为“ja”,因此日本境内组织创建的日语网站使用“.jp/ja”。 顺便说一句,除了语言代码之外,ISO-639 中还定义了每个国家/地区的国家代码。 日本的国家代码是“JP”。 一些专利局网站混淆了语言代码和国家代码,并在日语网站的子目录中列出“jp”。 就日本而言,没有问题,因为语言和国家之间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但世界上许多国家并非如此。 例如,英国和美国是以英语为官方语言的国家。 英语的语言代码是“en”,英国的国家代码是“GB”,美国的国家代码是“US”。 在创建一个支持多种语言的网站时,混淆语言代码和国家代码表明创建者是无知和没有受过教育的,指导创建的人同样是无知和没有受过教育的。 就专利事务所而言,创建者是该事务所的系统工作人员或分包商,发出指示的人是董事或代表专利律师。 即使您请求这样的专利局处理您的国外申请,他们也不太可能为您提供高质量的申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