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写下自从开始担任专利律师以来我所注意到的事情。
我打算确定一个主题并以一个故事的形式来写。

  • 第10集

    在第9集中,我们解释了商标注册申请,但这次我们将解释上诉。
    即使您提交专利、外观设计或商标申请并收到拒绝决定,您也可以针对拒绝决定提出上诉。 在针对驳回决定的上诉中,大约 70% 的专利、设计和商标请求获得成功。 如果针对审查员决定的上诉导致驳回决定,可以向知识产权高等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审判决定,但大约 80% 的案件会维持审判决定(https://www.jpo.go.jp/resources/report/sonota-info/document/panhu/shinpan_gaiyo.pdf)。 因此,如果您有意获得权利,即使您的申请在审查阶段被拒绝,如果您的预算允许,也值得对拒绝决定提出上诉。
    在法庭上,如果您在一审中败诉,那么在提起二审(上诉法院)时更换律师的情况并不少见。
    工业产权申请(专利、外观设计、商标)的审查为一审,对驳回决定的上诉为二审。 如果您的申请在审查中被拒绝并且您请求上诉,您可以选择更换代理人。 但是,对拒绝决定提出上诉的期限是自决定经核证副本送达之日起三个月内,因此,如果您希望更换代理人,您必须在收到经过认证的评估副本后立即请求新代理人。
    特别是,针对专利申请的驳回决定提出上诉请求时,可以在提出上诉请求的同时,对权利要求范围等进行变更(专利法第十七条之二第1项4号)。 在这种情况下,案件将进行初步审查(该法第162条),因此有必要在评估书送达核证副本后立即要求新的代表,以考虑是否需要修改。
  • 第9集

    近年来,商标注册申请量呈上升趋势,其中约60%的申请由个人和中小企业提出。 但注册审核后未注册的案例也在增加。 此外,大约 80% 的索赔在不使用撤销审判中获得成功(《商标法》第 50 条)(https://www.jpo.go.jp/resources/shingikai/sangyo-kouzou/shousai/shohyo_shoi/document/ t_mark_paper09new/01.pdf)。
    这是因为个人和中小企业的权利意识增强,一些专利(商标)事务所以低价商标注册申请为卖点,导致容易申请商标注册的数量增加。
    商标法保护的对象不是商标本身,而是商标所体现的商业信用(该法第一条)。 目的是建立品牌并让您的业务取得成功,而商标注册是达到此目的的一种手段。
    即使商标注册后,特别是在竞争激烈的领域,竞争对手也可以请求审判宣告商标注册无效(该法第46条)。 在这种情况下,您必须保护您的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只是建立品牌和建立成功企业的第一步。 如果您没有目的或计划使用商标,但因为价格便宜而申请商标注册,即使获得批准也不注册,或者即使注册后也不使用,申请费将 最终被浪费了。
    一些以低成本商标注册申请为卖点的专利(商标)事务所在做出注册决定后免收注册费。 对于此类事务所,无论申请人是否注册,事务所收取的费用都是相同的; 如果申请人不注册,实际上节省了时间和精力。
  • 第8集

    接续第7集,我们将解释专利说明书中的描述。
    在准备专利说明书时,专利律师或专利工程师可能会在发明人准备的提案中添加新信息,假装知道这些信息。
    [参考资料]“关于专利发明的技术范围及其解释”中的案例2(马沙骨化醇案例)是适用等同原则的案例。 因此,专利发明的技术范围(专利法第70条)被解释为比权利要求的范围更广泛。
    从上述最高法院案件调查员的评论来看,“根据本判决的解释,如果说明书中存在可被视为公开了起始材料等具有反式维生素D结构的发明的陈述,例如将反式形式转换为顺式形式的过程的描述,似乎很可能存在不允许平等主张的特殊情况”(《法律界时报》2017 年 12 月号,第 17 页) 213)。换句话说,如果规范的制定者在假装知道的情况下添加了这些信息,则等同原则很可能不会被接受。
    顺便说一句,最高法院的民事判例包括“民疏”和“疏民”。 《民疏》是最高法院的正式判例,《疏民》是作为法院的内部文件而创建的。
    最高法院的判决并非由最高法院法官直接撰写,而是由被称为“最高法院调查员”的精英法官起草,并由最高法院法官进行补充和修改。
    关于《民疏》,月刊《法律界时报》将刊登起草最高法院判决初稿的调查员的《最高法院判例解释》。 因此,又被称为“调查员评述”。 《最高法院判例解释-民事版》已按年编订装订。
    最高法院的判决比较简洁,解释也多种多样。对此的补充是“最高法院判例解释”。《最高法院判例解释》本质上是最高法院对《最高法院判例》的官方注释。为此,有必要在参考《最高法院判例解释》的同时,阅读《最高法院判例》。 然而,现实情况是,许多专利代理人甚至不知道《最高法院判例解释》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