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集
三维形状是,也可以申请外观设计注册,也可以申请注册为三维商标。 因为外观设计权是人类智力活动创造的创造物,注册需要新颖性和需要创造力,权利期限也是有限的(自申请日起 25 年)。 另一方面,商标权保护商业信任,因此需要通过使用提高公众意识,权利期限为半永久性,可续展登记。 针对此事,知识产权高等法院作出如下判决。 “基于商标权可以通过多次续展来半永久性地持有这一事实,通过对三维形状的商标权提供保护,这些形状受实用新型权和设计权的约束,这可能会导致在实用新型法或外观设计法规定的权利期限之外,半永久性地向特定人授予专有权,这将不适当地限制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因此,除非存在特殊情况,例如三维形状受实用新型权保护或外观设计权无论是否具有垄断性而获得显着性,不能承认区分自己和他人的能力是通过使用而获得的。 ”(知识产权高等法院2017年第10155号(Gyoke)2018年1月15日判决) 最近,在特殊情况下,“承认通过使用获得了区分自己和他人的能力”已被认可,《新哥斯拉》三维商标已获批准。 以“对哥斯拉这个角色的压倒性认可”为前提,“涉案商标虽属于商标法第三条第一项第三项规定,就涉案商标而言,由于其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由于可以认定作为产品使用者的普通消费者已经认识到该产品与原告的业务有关,因此属于同条第2款的范围。 ”(知识产权高等法院2024年第10047号(Gyoke)2024年10月30日判决)